<b id="e6jg0"><form id="e6jg0"></form></b>
    <tt id="e6jg0"></tt>
  1. <rp id="e6jg0"><menuitem id="e6jg0"></menuitem></rp>
    <rt id="e6jg0"><nav id="e6jg0"></nav></rt>
    <source id="e6jg0"></source>

  2. <ruby id="e6jg0"><nav id="e6jg0"></nav></ruby>
    歡迎光臨~泰州市永安電力設備有限公司!
    服務熱線全國服務熱線:

    13705263198

    您的位置:首頁 > 新聞中心 > 行業動態

    行業動態

    濾油機,原高港區區長孫宏建受賄、挪用公款、貪污案一審宣判

           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孫宏建受賄、挪用公款、貪污一案,對被告人孫宏建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,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;對孫宏建受賄、貪污犯罪所得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經審理查明:2006年至2021年,被告人孫宏建利用擔任泰興市黃橋鎮黨委書記、泰州市高港區區長、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、施工許可證審批、醫療設備銷售等方面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71萬余元。2020年1月,被告人孫宏建利用擔任泰州市高港區區長職務上的便利,個人決定將公款8550萬元出借給其他單位用于經營活動,并謀取個人利益。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,被告人孫宏建利用擔任泰州市高港區區長職務上的便利,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財物413萬余元,其個人分得164萬余元。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孫宏建的行為構成受賄罪、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,受賄、貪污數額特別巨大,挪用公款情節嚴重。鑒于被告人孫宏建主動至辦案機關如實交代其貪污罪行,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受賄及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,認罪認罰,贓款贓物全部追繳,依法可以從輕、減輕處罰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

    導航欄目

    聯系我們

    聯系人:陳忠余

    電 話:0523-86924543

    手 機:13705263198

    郵 箱:czy1168@163.com

    地 址:泰州市高港區永安洲工業開發區

    日韩一区二区三区无码免费播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