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函照登:你好,我是錦繡瓏灣的業主。小區物業自半年前美其名曰實行人車分流,在小區地面安裝了地樁,不讓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在地面停車位。然而,小區地下的停車位遠遠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求,而且地下停車場不少人亂停車,一片混亂。形成對比的是,地面停車位卻一直閑置,停放的都是“老頭樂”和三輪車。沒有租到停車位的業主只能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外的路邊,還要面臨貼罰單。小區業主和物業多次溝通,他們說特殊情況可以特殊對待,遇到特殊情況想把車子開到單元樓下接老人或者放置重物,必須跟物業的專人聯系,由他們負責打開地樁上的鎖放車輛通行。然而,這其間有業主讓保安幫忙喊人,保安愛答不理,好不容易找到開鎖的人了,還一頓發牢騷,業主無奈之下,只得點頭哈腰打招呼。試問,如果家里老人需要急救是不是就錯過了******時機?作為一個按時繳納物業費的業主,只想進個小區怎么就這么難?物業封鎖小區地面停車位是否合法?